燃烧的岛群军史学习论坛's Archiver

bf109 发表于 2007-1-26 20:07

WITP对战参考房规v2.07版 (2011-9-23 更新)

[size=3][b]WITP对战标准房规)D_/H~-GU!x0PW%~5Yh

#vq7Rht"_ [/b][size=3][b][color=red]特别声明:标准房规将不断修订,开战时请注明遵守哪些条款,在开战后修订的条款,应由双方商定是否遵循。[/color]"BlT%L"d E i)e
[/b][/size][size=3] pw[)ZF_ DR
最新游戏版本:nF.KA%L
中文最新版v1.806,英文最新版v1.806,官方正式发布版本v1.806。
s6`x S,E^%\ s:d 各版本的下载见置顶贴[/size][/size]
3vS'L | }2h c&wI [url=http://www.biku.net/thread-6679-1-1.html]http://www.biku.net/thread-6679-1-1.html[/url]]&@c3?Sjn e9s:Y
[size=3]isGH[ ~

7G]_y4Vh'Y;^T [size=3][color=#000000]游戏设定:
V-u?7P/[q 1.1、历史首回合开、盟军损管开、潜艇战略开、增援史实;
h z,x J8]a(@w8]Z 1.2、PDU开,除房规限定外,允许游戏范围内的所有航空队升级方式;J k6m1T`/k
[/color][/size][/size]@C3_)yaK
[size=3][size=3][color=#000000]
$d/{;_6O` a 双方共同遵守:nJ(DYO-Tu
2.1、空降和登陆作战必须至少使用一支完整的部队,但可以分开几次投送,也就是说同一支部队不允许同时用于多处作战。举例来说,假如一个空降联队未能夺取敌方基地,或者所有子部队未能回到本方基地前,不能用于下一次的空降作战。(备注:登陆作战的部队允许预留种子,但种子部队的规模需要另行议定)
,A#x*y&rS~e 2.2、禁止潜艇载人登陆敌占基地,但允许潜艇撤退。
!Vq)\S:z%T7f 2.3、禁止用大艇进行空降进攻作战和非临海基地的回收。
#rw5~D+j8v e?S)N 2.4、只允许使用专门的夜间作战飞机中队进行夜间空中作战,禁止非夜战中队进行任何夜间空中作战行动,同时夜间战斗机不允许转换为昼间作战模式,同时B29允许夜间战略轰炸。
K*BW/I&c C 2.5、坦克自动追击限制。禁止在坦克速度低于步兵的地形上追击到无任何类型道路直接连通的相邻格,具体来说就是在山地、森林和沼泽地形上,坦克部队不能追击到无路直接相通的周边任意类型的格子。步兵的追击不做限制。
"o,an7A"fP @ 2.6、不允许出于任何目的的堵路做法,具体情况描述为:[/color][/size][/size]?]zQR
[size=3][size=3][color=#000000]   1)、有双方部队在基地的相邻格对峙或即将对峙时,空降或登陆部队如欲对基地进行攻击,则必须夺取该基地,在夺取基地之前,不允许大部队发动普通攻击或突击,或在堵路的回合渡河突击。[/color][/size][/size]
}` P/V2S PEYj-E [size=3][size=3][color=#000000]   2)、任何利用少数部队以登陆或者空降的方式(但没有占领任何基地的能力)使得对方部队无法进行正常行军的,就可以被认作是恶意堵路;一般遵循先登陆先占领的原则:m Er GSg
2.7、双方部队的伤员率超过满编的20%时,不得改属。初始状态和增援出来的部队在未交战(谨慎攻击或突击)前改属不必遵循此限制。
6e5Q`Y n#R} 2.8、禁止小部队处于堵路性质的行军。即允许第一次发生小部队接触后,不得再次以小部队阻挡敌方的前进。
5Hl`vC7Bo 2.9、登陆作战时,遵循登陆舰队数量最小化的原则,即100艘以下只能编成1个运输船队,100以上则100艘一队,多余的另一队,依次类推。登陆方师级团级单位登陆可以分几队,即一个师团/旅团或者美军师/团一队,其他支援地勤工兵如果是随攻击部队登陆的必须编成1队,一队编不下的才能另外再编一队,如果是已经属于己方的基地则不存在这条限制。(另外,关于小规模登陆以及日军初期两栖登陆的编队规模和数量,可以另行探讨)[/color][/size][,jz,B'Ski7]
[size=3][color=black]2.10、不得以单舰或小舰队方式停泊在港口,具体来说如果有多艘船只靠港,则每个舰队不少于5艘,此规则无论对敌控或我控港口均有效。目的是防止触发太多水面战或空袭或以小编队消耗对方炮弹。(另外,关于单舰或小舰队袭港的战术,以及海上单舰流的问题,需要界定范围另行探讨)[/color][/size]Gm EK2u lX\'|o
[size=3][color=black]2.11、禁止双方飞行员主动超编。(允许的误差另行探讨)[/color][/size]
k d1cK \Y d [size=3][color=black]2.12、禁止双方驳船和其他舰只混合编队。驳船的定义为双方可以利用补给再造的小型运输船。[/color][/size]
~1z?*h"FM [size=3][color=black]2.13、限制双方非水机、大艇外能够用于反潜的飞机反潜最大距离为4格。(反潜距离也可另行商讨)[/color][/size]
W-\G k^'a [size=3][color=black]2.14、双方战区HQ禁止改属。[/color][/size]0_z{z(A;[
[size=3][color=blue]2.15.1、[/color][/size][color=blue][size=3]关于北太开战的限制如下:
-L bv'qO!Ig    1)、米军只能用属于北太HQ的部队在北太作战,非北太HQ的部队不允许改属到北太HQ。[/size]4j N;? z4H2d6y,D7C
[/color][size=3][color=blue]   2)、禁止使用北太基地进行战略轰炸。
sp|q/Q;y    3)、北太范围只含千岛群岛、库页岛和阿留申群岛,阿拉斯加和北海道属于两国本土,不限制参战部队所属HQ。[/color][/size][/size]
:u?Hs/p!g7{ [size=3][color=blue]2.15.2、北太不开战,盟军北太的部队可以调动[/color][/size]
(P;o2zyhe+J z [size=3][color=#0000ff](以上2条二选一实施)[/color]2C7YwsNe&h g?
[color=black]2.16、禁止野地空降和野地回收。[/color]
)K8|-}$fwGE7D} [color=black]2.17、限制机场总飞机数为机场规模的50倍。(允许的误差另行探讨)[/color]
!HD$gUM [color=black]2.18、限制单格CV舰载机数量,为总载机600架。(也可以根据时间段逐步递增)[/color]
tx$}Y"X'n6E7` 2.19、飞机作战高度限制:双方2发轰炸机任务高度10000英尺及以上(对海搜索和反潜搜索除外),4发轰炸机任务高度20000英尺及以上(美军海航4发对海搜索和反潜搜索除外)。
;L-}P ur J0Ym4f i [color=#000000]2.20、禁止双方利用机队瞬移大法进行机队的转移,机队在基地间的转移,必须以飞行转场或者运输的方式进行。(备注:为模拟盟军大西洋的地图外移动,双方也可协商此条,允许一定量的盟军机队瞬间移动)[/color][/size]
P6Q9K2~2G/H*e!l;r6q(k [size=3][color=#000000]2.21、禁止盟军利用增援机队不消耗库存的BUG,用撤销机队60/90天后返回的方法来变相增加盟军飞机产量。(备注:为了弥补盟军某些机型月产量较低的缺陷,双方也可以协商此条,允许部分机型按一定规模撤销机队获得飞机。)[/color]
'D2d&}YSmqU8V [size=3][/size][/size]
f#Prgq+RMO [size=3][size=3]
KB%r{os ?]-Zl 日军限制:
?#Z@M)m7s'z 3.1、日航母不得搭载历史上未能舰载的飞机,如雷电、震电、紫电等。ZP1Z$^ @
3.2、日中国派遣军和关东军部队不得在未转换司令部的情况下离开中国战区和苏联战区作战,即便有陆路相通。
oA,{`"}9@0e 3.3、[color=black]日军不能对中国进行战略轰炸,包括人力、资源中心和重工业。[/color]v r.KezZ#K
[color=red]3.4.1、43年1月1日前不得进攻苏联,入侵时必须提前7天激活苏军以便部署。[/color][/size] ?[ ]|3Cr'w k
[size=3][color=red]3.4.2、禁止进攻苏联。(以上两条2选一实施,若采用3.4.1则盟军4.6取消,若采用3.4.2则盟军4.6采用。)[/color][/size]+y rnb(S)u4q$F
[size=3][/size]
U/a5FbS$J1X [size=3] D"@BET
)[V4ul'V3o#y(P
[color=black]盟军限制:v"o$x7S:A[
4.1、盟军飞行队升级原则:双发升双发,四发升四发。5个B-18中队可升级到四发,番号是11BG(64)、12BG(64)、36BG(16)、41BG(64)[b]、[/b]73BG(16)。除了开始时部署在吕宋的93BG为16架编制外,其余4发中队均为48架编制。F z @P,d x2P~
4.2、美国海军陆战队的海盗禁止上舰作战,除非属于CV/CVL/CVE自带的中队,运输中的陆战队海盗必须设定为“训练”状态。英美两国CV不能搭载对方的战机。 aX2Y8mOH5R ez&w/h
4.3、盟军地面部队没有改属到东南亚司令部之前,不能用于进攻缅甸,但可用于防守印度。国军只能改属到东南亚司令部,且未改属前只能在中国战区作战。[/color][/size]G/h9E*[*I#oDU r
[size=3][color=black]4.4、盟军不能对日本本土外,日军控制下的任何地区进行战略轰炸。[/color][/size]X9V C8Ls C9?:U!o
[size=3][color=black]4.5、苏联参战前,盟军不得利用苏联基地进行任何飞机的转场。
2i;L!^'p3i+E|RaS [color=red]4.6、苏联参战后,也将作为单独的集团存在,其他盟军部队不得进入苏联领地,反之亦然,但可以为苏联提供补给,且苏联部队不能和其他盟军部队共同进攻同一点。[/color][/color][/size])mf9{E U.G'D
[size=3][color=black]4.7、重生限制:重生原则上应以CV6艘,巡洋舰12艘为限。[/color][/size]
!bg,w&\3V k*{ [size=3][color=black]4.8、禁止美军陆航和英国4E对海搜索、反潜搜索,美军海航所属4E可对海搜索、反潜搜索,所有4E禁止对海攻击。[/color][/size]
qD[ ^O!Vs;NS [size=3][color=black]4.9、美军空母自动升级的F4U-1D VFB大队可在空母上使用,但不许其他上舰大队使用F4U-1D。[/color][/size] TpsB"oh1nhMh(r
[size=3][color=black]4.10、禁止建造PT,初始拥有的PT可用于浅海作战。(也可另行规定)[/color][/size]B5qEXnkD`c ] j
[size=3][color=black]4.11、普通4发必须在5级及以上机场执行任务,B29在7级及以上机场执行任务。[/color][/size]/f+Txxm&d
[b][size=3][color=purple][color=blue]4.12、官版15号剧本特别HR,由于官版15号剧本F6F产量过少,可以采用45年1月1日开始或日本自神风之日起F4U上舰弥补F6F产量问题,但上舰F4U和F6F应遵循1比1的比例。修订版或者其他MOD这条取消。[/color]
Ys#d&m7FJ;F:eT Z0E [/color]#y `i@"Kgf}
[color=#006400][/color][/size]1D~v(C'j,j
[/b][size=3]
9A L!{] K9I 更新记录:9C \bSd1{+u
5.1、2007年2月1日更新2.6、2.7、2.8。-o#T0z;lvR"~pW
5.2、[color=#006400]2007年2月13日更新完善4.1美军航空队升级原则,同时去除英军航空队升级限制。[/color]
R a M7gZI [color=#006400]5.3、2007年4月9日修订完善4.4战略轰炸资源的限定。[/color]x,a&p/[5jA$?YY ]
[color=#006400]5.4、2007年4月11日更新2.6鱼雷艇限制条例、4.2海盗上舰作战规则,去除原3.2关于日军流星上舰的限定。[/color]E` j%zz6g
[color=#006400]5.5、2007年4月12日增加2.9、3.5两条在中国战场作战的规定。[/color]a/NS$R6m(`
[color=#006400]5.6、2007年9月25日升级为标准房规2.0版,并补充红色字部分(如3.4),增加4.6对于盟军重生舰的限制,增加2.10对小部队堵路行军的限制。[/color]
a)g_Z$E)_H{d6i 5.7、2007年9月28日,增加2.11对登陆作战的运输限定[/size]
CZ7L9z` F7`,e0E [size=3]5.8、2007年10月2日,修订3.2和4.3对双方在印度缅甸作战的改属限制,目的是增加进攻的难度,便于各自的防守方。原则上日军最终可以在派遣军支援下拿下东南亚包括缅甸,但只有南方军可以入侵印度。盟军可以空运国军到缅甸协防,但美军澳军未改属前将只能用于防守印度,不得从陆路入侵缅甸。[/size]3hl7YJ%xg%v+]
[size=3]5.9、2007年10月11日,增加2.12对单舰流的限制,修订4.6对重生舰使用过于严格的要求。[/size]
'jt1KAvNt7Zi [size=3]5.10、2008年12月14日,根据讨论,对标准HR进行大规模修订和增减。[/size]a$D^v\$L d-d
[size=3][color=#000000]5.11、2010年10月14日,根据投票讨论,增加限制或禁止双方使用机队瞬移大法的可商讨性房规。[/color][/size][/size]
pcs`3{ [size=3][color=#000000]5.12、2011年2月9日,增加限制或禁止盟军撤销机队变相增加飞机产量的可商讨性房规。[/color][/size]
^c]L'I [size=3][color=#000000]5.13、2011年9月23日,完善房规关于对堵路行为的定义,详见2.6[/color][/size]
XU uQ;s_f&R [size=3]c(Q-yF#Q5|;S
[/size]

reninhat 发表于 2007-1-26 20:17

国军和派遣军至少都应该可以进入河内吧,日本投降的时候北纬18度以北的越南的日军是向国军受降的。9nzMD1Z8X
否则,日军完全不用防守河内了。
!jiA&CG 还有日军电系列不能上舰。
C'MLS(JtT 战略轰炸全球禁止得了。

阿姆罗 发表于 2007-1-26 20:21

潜艇选项双方关对于日军来说十分不利,日军初期的反潜效率本来由于美军的潜艇战略还不是什么大问题,潜艇一关,美军潜艇攻击频率提高了至少60%。这对于日军裸奔舰队来说机器不公平,初期日军反潜实在太差了,有和没有几乎没区别

bf109 发表于 2007-1-26 20:36

阿,美军鱼雷故障很高的,裸奔损失大的话,那就不要裸奔好了。电系列的问题是无赖战法了,大家都公认不能这样做的。战略轰炸没必要禁止,我作为日军应可接受。
OM.j[ V_U/e~y 3l*?gD%ONdQ
进入法属印度支那那可是政治问题阿。日本当年惹祸上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悍然进驻法属印度支那。

飞龙 发表于 2007-1-26 20:43

关于东南亚资源区的定义太模糊了,建议修改为限定印缅战区只能由隶属于东南亚战区的部队作战。泰国、马来亚、南洋不作限制。中国战区的国军和派遣军在改属前只能在中国和越南北部作战,历史上这个地区也是划归校长指挥。

黑豹G 发表于 2007-1-26 21:28

4发在15000尺轰炸效果依然是很变态的。r4d(Si3d*z#L
另外,双发升双发,4发升4发需要限制。

freestyle 发表于 2007-1-26 21:58

海盗45年才能上舰,是指陆战队海盗上舰还是包括舰载sbd中队的升级?游戏中44年6月每艘航母就有一个sbd能升级为f4u1-D,但实际上45年1月吕宋登陆时第3舰队才有部分航母首次带海盗上舰,之前只有极少量夜战型。

飞龙 发表于 2007-1-26 22:34

双发升级四发里面,曾经有过B18可以升级4发的规定,这样就无法从飞行队规模上判断了

越骑校尉 发表于 2007-1-27 00:08

干脆规定未受航母训练的飞行队(日本岸基海航和美国陆战队航空队)不得部署在舰队航母上(CV&CVL)

bf109 发表于 2007-1-27 00:18

恩,日本的情况我不知道,但陆战队是要定期受舰上训练的,日本嘛,从坂井三郎的回忆录看,海军陆上航空队虽然也受这类训练,但充其量是三心二意玩票性质的。我觉得规定陆战队他们45年前不上舰就行了。舰载机中队如果系统给升级海盗,那就给它升吧。/b.J`V2u#}-y n#Y"c Y
Y&?1K(t ]$Is;v"G
南洋还是应该限制一下吧,历史上婆罗洲的收复是澳大利亚人打得。东南亚战区的部队加上那么多澳军应该足以收复南洋了。国军么,假如进入印度支那作战会有很大的矛盾。且不说法国人态度如何,光是越南人对中国人就极其敌对。国军如果有多余实力,应该考虑去进攻中国本土。马上要打内战啦,谁不想多占点地盘阿。:L

gx9800dx 发表于 2007-1-27 00:41

关东军不入关怎么样
g*kUR_(J 历史上日本关东军几乎没入关,哪像现在日本玩家,一堆支援部队全进来了.PN No3D$_ i
8eU@Y'_
这个要限制,要真实,公平.没道理盟军喝汤,日本吃肉吧:'(

reninhat 发表于 2007-1-27 01:51

其实看一下PZB那个战报,一开始就沉了两CV,后来陆陆续续又沉了不少。
%xh$RAA%_ gM.b 到了44年底盟军还是只有日军2/3的分。
/QC*Kr `-ZeR9x.|-\ 连盟军指挥官都承认,最多打成平手了。而且战局会拖入46年。

bf109 发表于 2007-1-27 01:58

PZB真乃军神也,吾辈蝗军司令偶像啊…………:da: :da: :time: :time:

freestyle 发表于 2007-1-27 02:01

建议:双方都不准使用路基飞机上航母作战。这样做一是真实,二是对前期日本的疯狂扩张能有效遏制,因为KB变得很脆弱,美国航母全力一击完全有能力击沉之。现在日军初期扩张太快太猛,仗着海量零战护航敢把KB拆开使用,我和飞龙兄那盘,我去南鸟岛抓美国航母时,4艘CV塞了225架零战,陆攻则是挑选了经验最高的几队留下,象这样对决美国肯定是一点机会都没有。

bf109 发表于 2007-1-27 02:11

我提一下,你装了那么多零战,那攻击机还有多少呢?美军谨慎一点的话,你很可能耗费大量燃油而几乎炸不沉什么东西。米军自己轻举妄动可不是你的错啊…………

Zeke 发表于 2007-1-27 02:26

部队跨战区作战必须先改属,公平合理5f^(S;U9Ls*u
:S T&U Vp"A
[quote]原帖由 [i]飞龙[/i] 于 2007-1-26 20:43 发表
|7k8I o-O:X 关于东南亚资源区的定义太模糊了,建议修改为限定印缅战区只能由隶属于东南亚战区的部队作战。泰国、马来亚、南洋不作限制。中国战区的国军和派遣军在改属前只能在中国和越南北部作战,历史上这个地区也是划归校 ... [/quote]

freestyle 发表于 2007-1-27 04:36

东南亚资源区原则上只能由英联邦(含澳新)军攻击
RPw2HG jIT%a9U QR3?8|*Pma
这点完全不合理。历史上美英分区是印度洋和苏门答腊归英军负责,太平洋及南洋除苏门答腊外归美军负责。没理由美军战区不让美军打反而非要英军打。至于澳军,麦克阿瑟原本只想让他们在布干维尔,新几内亚做些打扫日军残部的活。后来引起澳军不满,甚至罗斯福干预,麦克才勉强让他们去打婆罗州,决不是只有澳军才能打南洋的道理。如果连攻打哪个地方要用哪支部队都规定,完全限制了玩家自己战略上的发挥了。家规目的主要是消除些明显不合理的和破坏游戏平衡的地方,但没必要每个细节都去可以刻意模仿历史。

bf109 发表于 2007-1-27 04:45

没规定阿,你可以改属司令部。改属了之后随便什么部队都可以上。可能我说英联邦军不很清楚,那就说东南亚司令部指挥下的部队好了。

freestyle 发表于 2007-1-27 05:07

可是事实上南洋除婆罗州外都属于西南太平洋战区啊,理应交给麦克的部队负责。另外倘若美英双方在南洋胜利会师了,然后联兵一处一起进攻台湾,菲律宾,登陆日本本土,也没有什么不合逻辑之处吧,只是历史没有这么发生而已,而且战都打到这份上了:lol ,也谈不上影响平衡性了,所以我觉得这些不一定要规定了。

bf109 发表于 2007-1-27 06:30

联兵一处没那么容易的,政治上军事指挥权上的分歧很多。虽然英国佬不行了,但也没那么容易乖乖听话。历史没有那么发生就是因为这种事情只能在游戏里才顺畅。很多政治上的问题游戏里没法表现出来。按理说,菲律宾根本没有反攻的必要。攻下台湾的战略意义要大得多,但政治上不允许。像飞龙这样这里送个几千人那里送个几千人给日本当俘虏或者去喂鱼,总统早就下台了,日本说不定还真能体面结束战争。既然没有办法限制游戏里这种行为,那么应该在别的地方找回平衡。

bf109 发表于 2007-1-27 06:32

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逼迫兵力不足的东南亚司令部选择一个攻击重点,迫使你做出你认为合适的战略决断,到底是打中南半岛,还是反攻资源区,而不是靠兵多压死人,完全破坏了游戏的意义。

gx9800dx 发表于 2007-1-27 08:06

那关东军坚决不准入关,历史没有,你们瞎折腾什么.日本陆航一个都不准上航母,航母42年6月全部自沉,符合历史吗,历史上42年6月开始日本就少4不了航母了吗.要符合历史啊.日本不得在历史时间到之前攻击各基地,符合历史嘛.9HF9\g ][E7J
0T E)A%Z9AUX
我看有人就是吃饱撑的:@

飞龙 发表于 2007-1-27 09:15

就按我的折中建议,只规定印度和缅甸战区必须由隶属东南亚司令部的部队进攻,这样做也较少日军方面的压力。实际上由于马来亚和菲律宾部队都可以改属过来,加上中国远征军,43年反攻的力量还是比较充足的。$yY5F4n-|!Q

G-m#~1d cO@6TP 除了印缅之外,南洋其它地区不限制英美部队,缅甸一丢,光复南洋那是人人有份啊,美英法荷都有自己的旧殖民地,再分也无意义了。
Sj,TsLA8Q"D Ui N
rhsw Y`0G$Ga bf109兄的说法有问题,除了南鸟岛我登陆一万人属于牵制行动外,太平洋上固守那几个岛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总不能因为怕死人就把美国的地盘拱手相让,那样罗斯福下台更快。即使是进攻南鸟岛的牵制行动,如果计划合理的话,未必不能得到国民的认可。杜立特空袭也算是自杀型,老美不是一样敢用2艘航空母舰去冒险。)D~JU)WU Y

/k$@'kO p 关东军本身已经作了限制,再说能调出来的部队也有限,gx9800兄怎么一看到此类动议就激动得要骂人呢

reninhat 发表于 2007-1-27 09:38

bf109和gx9800dx都是走极端,我觉得房规的主要目的是应该是平衡游戏的可玩性,而不是片面的追求重现历史。
{AP+Yu$K 此外,目前房规中对于43年以后的诸多假想设定,都没有经过实战考验,所以是否成立有待商榷。
*V/KVU&{$T;V 经过大量前期对战实践,很多房规经过反复已经得到很多人认可,比如禁止对中国战略轰炸,
]:a&wP ^C `R 国军,派遣军,关东军的改属问题。
/k5_+v}W6QT o7o b 剩余的房规等到更多实践以后,再确认好了。B%o,bjfg!V
所以我同意飞龙的建议,对于游戏纵深的房规不要过度限制,否则完全限制了玩家的发挥了。

bf109 发表于 2007-1-27 17:08

如果不做这些规定,TJ的可能性几乎是100%。假如一方觉得另一方只是靠兵多压死人,没有什么可以信服的战略,那么对战维持不了多久的。要考虑到对战时的心理问题。我们那时候抄帝国时,12分钟可以生铜的人非常不情愿跟15分钟才能升铜的联机。假如后者没有任何水平提升,只是靠某种秘籍5分钟就能升了,想想跟他们联机的人会更多还是更少? c!eeOV0d8u-}
eH6~Oaj SP%n
任何对战游戏,假如一方达到了不需要什么技术就靠兵多就能淹死对方,那么肯定是进行不下去的。你们要现实一点。没有任何制约机制可以防止日军随时退出。

飞龙 发表于 2007-1-27 17:16

bf109兄,标准房规只是个参考,不是规定(耳熟。。。。priates of the carribine :P ),大家对战时可以选择遵守,也可以不遵守某些具体条目。

Zeke 发表于 2007-1-27 17:31

[quote]原帖由 [i]飞龙[/i] 于 2007-1-27 17:16 发表B um[md1T
bf109兄,标准房规只是个参考,不是规定(耳熟。。。。priates of the carribine :P ),大家对战时可以选择遵守,也可以不遵守某些具体条目。 [/quote]
F _3EtQ j-I wd;S 当然是参考。就是便于对战的时候协商而已,到时候从里面选若干条规则,双方同意就行了。免得还得临时去想。不过我是主张跨战区一律必须先改属的,可以解决很多问题。对双方都公平合理,可以保持战线的漫长,不容易出现某个战区彻底崩盘的情形。

飞龙 发表于 2007-1-27 17:33

跨战区改属不能弄得太复杂,毕竟游戏性还是要照顾到,太严格就变成纸上兵演,那样受众就更窄小了,现在国内玩这个游戏的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十几号熟面孔 :yam: :yam:

bf109 发表于 2007-1-27 18:07

没办法了,这个游戏的特性决定了这种情况。本来就是图板游戏替代品,针对以前的图板游戏玩家的。都跟你说那么明白了,高手连陪低手玩一盘都不耐烦的,你还指望他天天自愿给低手SM?要现实一点啊,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

bf109 发表于 2007-1-27 18:10

这游戏根本就不是针对大陆玩家的。人家欧美都有自己固定的图板游戏圈子的,一起经常跑跑团的,圈子里的人彼此熟悉,自然也就少了很多摩擦。国内都是把它当一般联网游戏来打,这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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