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atie1977 于 2011-7-29 17:02 编辑 - ]9 I$ b8 a5 T" j2 s3 y
8 {8 i% J$ E( r) ^/ j0 A再次申明一点,所谓超编30%的限额,这个完全是为了补充飞行员方便,要不日军在不改剧本的情况下,前线机队攻击一次就无力再次进攻,需要回去训练一两个月。可能每个人打法不同,反正我是用专门的飞行队去训练,专门的飞行队去作战。从发的投票帖子看,至少目前大多数投票的人是认同我这个观点的。已经投的5票里,3票30%、1票100%,1票0%。陈荣、牛牛未投票,但是看言论似乎支持30%的选项。蓝迪、风雨未投票,看似支持0%选择,其余人等未明确表态。投票帖里大家也可以看到聊天记录,其实如果大家都认为0%为超编标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蓝迪最初也认同通过投票来解决争执。现在投票结果如此,发扬民主精神,蓝迪也应该考虑赞同我的观点。不过既然TJ了,我尊重你个人的选择。
, J) i. M! Y9 o5 H, j/ \8 V0 C, O3 d* @9 j* S# e
至于说日军作战机队超编30%就多了30%的战斗力,这个看怎么说,一方面的确是增加了日军作战飞行队持续战斗的能力,但是绝对没30%那么多,因为增加的是飞行员,WITP中超过的飞机一般都是损坏状况,如果盟军集中轰炸机猛烈袭击日军机场,这些飞机只会在地面上白白损失。7 Y2 F2 C% A E3 S) Y
0 f9 v$ e5 z0 V9 E
至于说盟军打光的机队瞬移走回母港补充,我个人认为没什么大碍。但是打光的机队撤销补充,这个确实和后备机队直接撤销补充没啥区别。除了东南亚、澳洲的美军飞机撤销后再上前线需要运输外,英国、澳大利亚、太平洋地区美国的飞机,用于前线作战的和在后方休整的,几乎没什么区别,等于是英国、澳两国飞机完全放开撤销,美国飞机部分放开撤销。这样盟军得利,却没有给日军相应的补偿,明显是不合理的。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 W# C! W7 j, ?4 z盟军撤销机队获得额外飞机,解决了坑爹的飞机补充量,作为交换,应该给日军增加飞行员解决坑爹的飞行员补充量;盟军瞬移,解决了飞机集中作战的困难,作为交换,应该给日军增加另外一些好处最为补偿,例如和牛牛商讨的增加50万补给。
" o- V' \1 M$ S( w5 \: S蓝迪开战后要求打光的机队可以撤销,此时已无法修改飞行员、或者补给给予日军补偿,自然我无法答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