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大家尊重坛友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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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半日光辉
时间:
2008-5-30 22:09
标题:
请大家尊重坛友的肖像权
如题,坛子里有自爆帖。大家看后如有想法请和本人联系,如要使用自爆照片,也请征得本人同意。今日发现有某桑使用我堂妹的照片,如要使用,请征得她的同意
作者:
Panzer
时间:
2008-5-30 22:22
哈哈,上法院告他
作者:
starlh
时间:
2008-5-30 22:24
谁~~谁使用你堂妹的相片了?这么漂亮的小妹妹都欺负~~把这家伙拉出来大家喝讲茶啊~~批斗啊~~鄙视啊~~
作者:
舰船监造官
时间:
2008-5-30 22:38
贼喊捉贼
作者:
starlh
时间:
2008-5-30 22:44
看清楚啊~~我可是用的风流不羁的243 sama~~可不能把243兄错认成半日的妹妹~
作者:
半日光辉
时间:
2008-5-30 22:48
标题:
回复 5楼 starlh 的帖子
少拿冢原当幌子
你在我妹心中已经上了黑名单了,自己觉悟吧
作者:
starlh
时间:
2008-5-30 22:56
风萧萧兮......岛群寒..............美女一去兮..................不复返..........
咱一番好意~代为宣传~绝无假公济私之嫌~~天地可证~日月可鉴~~赖何造化弄人~造化弄人啊~~
作者:
半日光辉
时间:
2008-5-30 23:26
屎达桑可以想像一下,万一我堂妹表示如果你在岛群她就再也不来了,看看有米有人帮你
我会帮你说话的
作者:
dilliulian
时间:
2008-5-30 23:31
LH堪称:任我淫
作者:
starlh
时间:
2008-5-31 01:22
多谢半日兄顶力襄助~~奉劝令妹得饶人处且饶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大善若水大善弱水啊~~
作者:
飞龙
时间:
2008-5-31 17:52
屎大这回臭大了
欢迎光临 燃烧的岛群军史学习论坛 (http://biko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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