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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表于 2007-12-1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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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hengxuacmilan 于 2007-12-18 10:09 发表 + F1 P( T" O$ s# G5 u, a
我觉得也是,多争无异,应该是游戏双方谈好一个共同遵守的HR就可以了,免得以后又争吵 ) b$ ^4 Q! e# F* \9 _* u2 L
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栋楼里面争吵,请注意以上各楼的发言顺序,我不过是依次还击而已。
% `: F- f J$ N" n- {可惜总有人喜欢看戏,仿佛事情越热闹越好,我真的非常遗憾。1 W4 y' D3 |* e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名誉问题,而不单单是某些人眼中的热闹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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