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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北极光下的幽灵(7)  ◎加入时间:2004-2-12
 
 

作者:宋宜昌   扫校:陈闵

七 莫尔斯符咒

  难道还有什么比北极夜的大风暴更可怕吗?
  狂风仿佛从地狱里呼唤出所有的魔鬼,它们狞笑着、打闹着、哭泣着、嘶叫着。北极星瑟瑟地躲入天顶,雪尘被吹扬起来,大幕一样罩住天穹。风暴扫过冰原,把冰面刮得干干净净,一片青蓝。风暴卷过冰堆、冰棱和冰障,发出呜呜的哨音。风在裸露的花岗岩狭谷中徘徊,好似幽灵们在跳舞。谁也不敢在风速达一百五十公司的旷野中行走。大风会把他掀倒,雪雾会蒙住他的双眼,暗无星光的夜会叫他迷失方向,死神最后会把他毫不客气地收走。在这样的极夜和风暴中,连凶狠大胆的北极熊也躲入了自己的巢穴。
  一个勇敢的格陵兰巡逻队员,正在这样可怕的风暴中苦苦挣扎,艰难行进。
  安德森坐在雪橇上。他一边熟练地驱着拖橇狗,一边吃力地辨认方向。没有星光和月色。磁北极那时和他们所在的纬度相差无几,都是在北纬74度的位置上,距离上也不过相距三千多公里,处于格陵兰西海岸外的威尔斯太子岛上,只有巴伦海峡、兰开斯特海峡和巴芬湾一水相隔。因此罗盘针在这里没有什么作用。安德森完全是凭直觉、一种格陵兰猎人的直觉,在变化无常的冰障、冰堆和块冰中找寻道路。离他的雪橇不远的地方还有两架雪橇,上面坐着两个爱斯基摩猎人--鲁西和卡鲁吉。
  年青的丹麦人还记得他们刚从斯科尔斯比镇出发的日子。那天,服装鲜艳的村民在希望角欢送他们,给他们良好的祝愿。接着用皮船把他们和电台、粮食、燃料及武器送过亨利峡湾抵达对岸的经理解。他们还要再等几天,一方面做好冬季旅行的各种准备,另一方面也等地冻硬些,便于爬犁行走。随着一场大雪的降临,他们终于出发了。
  巡逻队所走过的大片土地属于格陵兰东北地区,被笼统地称为国王克里斯琴十世地。它以北纬70度线做为和南方的国王克里斯琴九世地的分界线。克里斯琴九世地的最北部分是一个十分突出的海角,即使在最大比例尺的地图上也可以找到。它象一把匕首隔着北冰洋的中央海岭,直插扬马延岛。它叫布鲁斯特解,和斯科尔斯比镇只隔一条名叫斯科尔斯比的海峡。
  国王克里斯琴十世地,是一大片复冰盖雪的高原。在它上面没有任何生机,深入内陆的山岭上,连生命力顽强的苔藓也不敢问津。佩特曼雪峰高达二千九百三十米,是东北地区第一高峰,仅次于南方的贡比尧恩山和福雷尔山,就是勇敢的大雁也望而生畏。在伸向海边深阔的谷地里,零星地长着些鹿苔。鹿苔是一种多枝的地衣,可以长到十五厘米高。夏天时,鹿苔象一幅金色的地毯一样铺在砾石和冻土上面。这种有趣的地衣类植物是植物界共生的典范。它一半为真菌,一半是蓝绿色的海藻。真菌死死抓住岩石,并且生长出海绵状的组织来保持水分。海藻没有水分活不成,它对共同体的贡献是通过光合作用制造养料,最后和真菌一块儿共享。条件合适时,它们在河谷的向阳面上拼命繁衍,仿佛知道北极的夏天是非常短暂的一样。驯鹿苔藓能造就新土,供更高等的种子植物生长,因而它是北极生物链的最基本环节。有了它,也就有了北极柳和虎儿草,有了北极兔、旅鼠和雷鸟、也就有了扫雪鼬、北美驯鹿、麝香牛、北极狼和北极狐,整个北极荒原才有了生命。北极是没有树木的,远在北纬66度,加拿大大熊源的树林-苔原分界线以北,连个树影也没有。
  从斯科尔斯比镇到爱斯基摩村,直线距离要向北跨过三个半纬度,约三百七十公里。然而这条线路上满是冰川、高山、峡湾、深谷、海岛和数不完的冰堆,实际路程在一千公里以上,最少要走两个月,为了侥幸能在巡逻中遇上幽灵般的德国人,他们分为两队,一队三个人:即安德森、鲁西、卡鲁古,另一队就是队长克鲁克斯和电报员本格森。
  登上詹姆森地的起伏丘陵之后,安德森决定和爱斯基摩猎人暂时分手,自己单独前进以便扩大搜索范围。鲁西他们和安德森约定了会面的时间和地点,就从另一个方向上走了,格陵兰从来没有路,狗拖爬犁能通过的地方就算是路。临走时卡鲁古再三问德国人是什么样子。安德森从小长在格陵兰岛上,自己也说不清,于是比划了一个猫头鹰的样子,卡鲁古才满意地登上雪橇。
  只剩下一个人了。世界显出一种肃杀的寂静。太阳越来越低,白昼的时间只剩下几袋烟的功夫。高原上完全是冰。只有较高的岩石山尖,冲破冰壳,在地平线的残阳下反射出黑魃魃的青光。这地方几百里上千里都没有人烟,没有生命,没有绿色,就是这点可怜的阳光也快没有了。那种冷冷的孤独感,会使没有到过格陵兰的人,觉得浩大的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他仿佛站在大地的尽头。远方,永远是无边无垠的冰、雪和石堆。幻觉使他认为接近了神明,北极就是神明安排给人类的一个肃然生畏的王国。
  经过二十多天跋涉,安德森接近了福莱明峡湾。他是从冰川的走向上辨认出来的。一条冰川从远方的山脚下流出来,它波纹状的起伏冰面,让人觉得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河,突然间被冻僵了。狗在冰川上呼呼地喘着气。猎人不得不停下来,把冻海豹肉喂给它们。他还砸下几块冰,放到锅里用煤油炉烧开。热水一下肚,顿时暖和多了。淡淡的油烟长到空中,给荒漠般的冰雪荒原带来几分生气。安德森又开始冥想:在这样根本没有人的地角天涯,德国人为什么来呢?他们又为什么要杀人呢?他摇摇头,和以前的许多次一样,没有得出答案来。他把冷下来的水饮了狗,又驾起八中狗拖拽的爬犁继续赶路了。
  安德森有一个愿望,想在今天赶到奥斯卡国王峡湾。食物快吃光了,拖橇狗的食量惊人,只有冰封的海边才有希望捕到猎物。在内陆高原上,无论是人还是兽,饥饿总是寸步不离。
  高原越来越平缓,冰堆也渐渐少起来。他来到一条山谷,这里冰相当少,到处是裸露的岩石,看来海岸就要到了。他找到一些枯死的鹿苔,甚至还有几堆鹿粪,真是好兆头!
  风全停了,大约是中午时分。太阳已经沉沦到地平线下好几天。即使一天最亮时,也不过在天边有一丝微弱的亮带。突然,离地平线很高的地方,闪烁出一片乳白色的光辉。这种被称为“乳白天空”的奇景是北极地区的特有幻象,象沙漠地区的海市蜃楼一样,在平静的空气中,极热和极冷都可以产生蜃景。
  安德森兴奋起来,蜃景是上帝给的一种福兆,他是信基督教的。他高扬起狗的挽绳,雪橇飞奔前去。西北方巍峨的佩特曼峰隐隐可见。这时,跑得飞快的狗群一下了失去了控制,忽地慢下来,无动力的雪橇滑行一阵也停止不动。猎人两眼盯住一个地方,缓慢地举起枪。
  山崖边上出现一只驯鹿,它高大的胸膛对着海洋方向,乳白色的天空,清楚地映出它美丽的轮廓。驯鹿的大角高耸在头顶上,白色的身体和脚下的冰雪溶成一片。它是一头孤独的牡鹿,大约因为贪食这里的鹿苔,居然没有随大群迁徙到南方去。
  猎人举起枪,瞄着瞄着又放下了。他不忍心杀死这头和他一样孤独的动物。整整二十多天,这是他头一次看到有生命的东西。但放走了鹿也许就把死亡留给了自己。拖橇狗们立刻就要把肉吃光了,在饥饿的情况下,狗儿们会把海豹皮做的挽具吃掉。挽具没有,他只有在冰原上等死,于是安德森又举起枪。
  准星里的这头鹿安详地站立着。它在冰天雪地的不毛荒原中流浪了七、八年。不知有多少次逃过北极狼的利齿和人的枪口,如今它失群了,失群就意味着死亡。猎人放走它,不过是留给狼一顿美餐。安德森慢慢地扣动了枪机。
  鹿跑了。它嗅出了人味,赶在枪响前飞一般地窜了出去。转瞬间消失在山崖边。安德森叹了口气放下枪,有些后悔自己的仁慈。
“砰!”远方响起枪声。一会儿,从鹿消失的崖边出现了一个人影,他赶着爬犁,爬犁上放着那只死鹿。“安德森长官!”来人大声喊道。他正在爱斯基摩猎人鲁西。
  “是你吗?鲁西,太好了,我们又见面了!”安德森冲上去拍着爱斯基摩猎人的肩膀,伸出大拇指夸奖他的枪法。
  “前面就是海岸”。鲁西拉着丹麦人走过那堵悬崖。辽阔的大海出现在眼前。它已经封冻了,风把海洋吹得东一堆西一堆,呈现出熊、猫头鹰、石桌、狗、白兔等各种千奇百怪的形态。这就是宽阔的奥斯卡国王峡湾。
  “克拉拉……克拉拉……”鲁西大声向海洋呼唤着。在爱斯基摩人心中,海是有生命的、神圣的。安德森也兴奋地跟着喊起来。两个人的声音在冰封的大海上传播,惊飞了两只海鸟。
  “克拉拉……克拉拉……”另一阵喊声从远方响起来,是卡鲁古,原来他也赶到了。
  “遇见了德国人吗?”
  大家都笑了,谁也不认为德国人会闯入这墓地般的格陵兰东北区。
  风吹起来,蜃影消失得无踪无影。天空一下子昏暗下来,象一大片黑色的幕布,盖住了山、海、海鸟、人和冰。
  大千世界上只有他们三个人:安德森、鲁西、卡鲁古,还有二十只狗。可是怎么也压抑不了他们的欢乐。他们谈论着一路上的历险,走近一个猎屋。
  猎屋是格陵兰猎人们的一种特殊房子。它的使用可以使人联想走大森林中的猎屋:在森林中一间窝棚中,放上火柴、干粮、油布甚至子弹、给迷途或粮尽的行路人以生命的机会。格棱兰猎屋也同样,屋里放有火柴、漂浮木、盐、面粉和干肉,防止猎人因为打不到东西而饿死。猎屋之间的距离一般是二十五到五十公里,所有猎屋都设在海岸边,因为只有海岸才是猎场。
  巡逻队员们仔细看看猎屋周围的雪地,显然从未有人光顾过这里。然后他们进了屋,点上火,把死鹿切开,先割了几大块喂那些疲惫已极的拖橇狗。狗有了吃的,呼噜呼噜叫着,高兴地咬着主人皮衣的下摆。安德森把鹿肉切成一小片一小片,串在枪的探条上慢慢烤。两个爱斯基摩猎人,真实性大口大口地啃起生肉来。
  大家都吃饱了。明亮的火光映红人们的脸。鲁西一边用小块肉逗狗,一边哼着一支爱斯基摩人的歌:
  “图科土……尤阿科……塞欧科……尼阿科……塞欧科尼阿科……普恩嘎……”
  这支歌词的意思是“一只大北美驯鹿……我将要猎取它……”
  整个小屋里热气腾腾,香气从炉火上飘出来,弥散到房屋里,再钻出厚厚的破船板盖的屋顶,消散到呼啸的夜风中。鲁西喂罢狗,就呼呼睡去。再过一会儿,年龄大些的卡鲁克也鼾声如雷。安德森没有睡,他借着炉火的微光记他的日记。
  安德森从小受到父母尽可能的教育。不但能认很多字,还能背很多诗。他知道自己的民族有悠久的文明。他能背下亚当.埃林什的童话诗《阿拉丁.神灯》,还精熟安徒生的童话。他详细记下每天的巡逻路线,气象变化,地形地物和自己的心情,最后写上一句,“还是没有能遇上倒霉的德国人”,就合上笔记本。在炉火的微光中,他唠唠念叨着斯堪的纳维亚和冰岛的古老史诗《老埃达》中特吕姆之歌中的一段:
  “我把羽裳献给你,即使这羽裳是金的;
  我把羽裳借给你,即使这羽裳是银的。
  洛奇立即飞起来,羽裳沙沙作响,
  他飞快地离开了华丽的爱司神居住的地方。
  ……
  他正在给他的群犬用黄金编结着项圈,
  ……”
  安德森睡着了,梦见了神和魔鬼的格斗。法力无边的魔鬼念动着可怕的符咒,呼唤起可恶的怪兽来喷烟吐火……最后,在烟雾中出现了一个爱斯基摩女人的形象,她就是埃玛尔。
  两个多月以后,在接近爱斯基摩村的杰克逊岛上,安德森他们和克鲁克斯、本格森的小队汇合了。他们兴高彩烈地在猎屋中庆祝冬季旅行和搜索的顺利,把海豹肉、海象肉和从冰洞中打来的鲑鱼尽情地吃了一顿。虽然大家谁都没见到德国人,也没有找到随便什么在东岸登陆的痕迹,可是大家都为在长夜和暴风雨中能进行没有前例的远征而庆幸。夜里,安德森记完日记后,又做了同样的神魔之斗的梦:善和恶在高天之上角逐,恶鬼的咒语唤来阵阵狼烟。这个梦倒是应验了,就在离哈德逊地不到二百公里的大海中,有一个怪鸟窝巢样的东西和流冰块混在一起,它上面发出另一种符咒。——莫尔斯电码的符咒,恶的死亡之咒。
  这个符咒在太空中飞翔着,和光一样疾快。它越过国王克里斯琴几世地,飞过冰封的弗雷德里克六世海岸,一直飘到水浪击天的大西洋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住他,水雾也好,乌云也好。它是活的精灵,它的归宿在哪里呢?
  在亚速尔群岛西北方的一片恶浪中,在黑色的蠕动的浪尖上,冒出一个灰色的怪物,它光滑的脊背上树起一个高突的鳍状物,象一只逆戟鲸。它在听着这些莫尔斯密码:
  34876、52013、97845、33122、70600、00000、02424、38746、75938 ……
  终于,它听够了。然后心满意足地潜入水中,在海面上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仿佛从来也没有过它一样,只有昏暗的天上有几颗云缝中露出的星辰,看见在浪谷之间,那黑钯的“鱼鳍”上,漆着德国海军的潜艇编号:
  “U-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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